105.03.08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通過
105.04.19 校長核定
105.10.04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修訂
105.10.18 學術副校長核定
- 宗旨:輔仁大學作為天主教大學,負有傳承士林哲學之重大使命。為鼓勵 輔仁大學師生認識士林哲學進而研究、傳授士林哲學並能與中國哲學思想 進行對話,特訂定本辦法,補助對於士林哲學之教學、研究工作,以期確 實展現天主教大學之特色。
- 申請資格:輔仁大學專、兼任教師且從事哲學教學、研究工作者。
- 補助種類:
- 新開設有關士林哲學專業課程者,每開設一門以補助新台幣五萬元為上限。
開設課程以哲學系所之專業相關為優先考慮。課程結束後,應 舉辦公開之教學成果發表會。 - 以士林哲學為專案研究計畫,每一計畫以補助新台幣十萬元為上限。
計畫結案後兩年內應公開發表研究成果於學術會議或投稿學術期刊。 - 每一種類以每一人申請一案為限。
補助金額以用於與申請案有關之圖儀設備、聘任助理等方面。
- 新開設有關士林哲學專業課程者,每開設一門以補助新台幣五萬元為上限。
- 經費來源及補助名額:本辦法所需經費由使命副校長指定專款或其他學術 經費撥用。補助名額視當年度撥款總額與各類申請案件審查通過數核定 之。
- 補助總經費以 60%用於助理薪資為原則,助理應以本校有意研究士林哲學 之博、碩士生為主,以落實傳承之意。如有特殊情況者,送交本委員會審 議。
- 申請案件另訂申請表格,申請者應依據本辦法相關規定於公告徵選期間內 送交相關文件資料。以哲學系為業務承辦單位。
- 本辦法之申請案由文學院院長召集哲學系系主任及校內外相關專家學者若 干名,組成審查委員會。
- 本辦法由文學院院務會議通過,經使命副校長同意,送請校長核定後公布 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