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26 101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103.1.14 102 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103.3.4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103.6.19 102 學年度第二學期產業實習委員會備查

107.6.12 106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院務會議修訂

107.7.4 校長核定通過

  • 為落實「學用合一」,提升學生就業力,特依據「輔仁大學產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輔仁大學文學院產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設置本院產業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本會以院長為主任委員,本院各學系及學位學程主任為當然委員、校外產業界代表兩名與學生代表一名共同組成,其中校外產業界人士由主任委員推選之。本會委員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之。
  • 本會任務如下:
    • 推動及協助院內各系及學位學程實習課程活動。
    • 整合及審核各系及學位學程實習成果。
    • 整合及審核各系及學位學程實習課程與活動。
    • 整合分析各系及學位學程畢業生就業資料庫。
  •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得邀請校內相關單位主管列席;本會之召開,出席人數須達二分之一以上始得開議,且經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始得決議。
  • 本會審議(或依系產業實習委員會所報請審議之)產業實習課程、合約書等重要事項,通過後提送校級產業實習委員會審核。
  •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